經辦事項:綜理主計室業務。
一、年度概、預算之籌編及性平預算作業。
二、預算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編製。
三、預算分配作業。
四、財務之預測與規劃(不造成實質短絀之估算、資金調度、財務規劃等)。
五、各式調查表件查填和預算執行績效之分析與彙辦。
六、學校部門預算資本門之控管。
七、年度決算、半年結算報告之覆核。
八、主計室業務相關法規和表件增修。
九、學校相關內規修訂之複核。
十、各項會議報告和提案(校務會議、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、行政會議等)。
十 一、配合內部控制和內部稽核辦理之業務。
十二、秘書室、劇場藝術學系、通識中心經費收支控管、審核、結報與監辦。
十三、主計人事業務(含人員訓練、主辦會計移交清冊彙辦等)。
十四、審計部和上級機關查核案件。
十五、支票複核。
十六、通案業務及公文。
十七、教育部通報分案管理。
十八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一、客家戲學系、歌仔戲學系、人事室、教務處經費收支控管、審核、結報及監辦。
二、出納組造冊之教職員工薪資(含年終、考績獎金等)清冊及教職員工保險與退休金提撥(不含京劇團、綜藝團)。
三、教職員退休金之審核。(月退)
四、學雜費收入之控管及審核(含相關代收款、學雜費減免及休退轉學退費)。
五、主辦會計業務宣導會(4或9月)。
六、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行政業務。
七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一、學務處、京劇學系、圖資中心、研發處收支經費控管、審核、結報與監辦。
二、建教合作、推廣教育計畫結餘款之分配及產學合作績優獎勵金之複核。
三、鐘點費分析及會議資料整備。
四、每生成本、加班費、水電瓦斯、公費等收支分析。
五、兼辦統計。
六、會計資訊系統之維護、更新及會計系統維護合約之請購、報支。
七、主計室網頁管理
八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職務代理:潘蓓貞、葉姿伶
一、會計月報編製及相關事項。
二、民俗技藝學系、戲曲音樂學系、藝文中心及總務處收支經費控管、審核及監辦。
三、半年結算報告及年度決算編製相關事項。
四、本校財產相關表件之審核及盤點監辦等事項。
五、出納會計事務查核。
六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一、各類傳票編製(不含收入傳票、零用金支出傳票)。
二、室務會議。
三、京劇團、綜藝團及實習劇團收支經費控管、審核、結報與監辦。
四、主計室財產管理、收支經費控管、審核與監辦。
五、協助會計憑證和帳冊整理、歸檔及銷毀。
一、公文之收發、遞送及歸檔管理和公布欄公文轉知。
二、收支傳票登記簿登錄和遞送。
三、收入傳票、零用金支出傳票之編製。
四、會計憑證和帳冊整理、調閱、保管、歸檔及銷毀。
五、各類會計帳冊列印裝訂。
六、主計室檔案及檔案室之管理(含教育部通報)。
七、收據之印製、管理、領用、銷號及銷毀。
八、主計室庶務工作。
九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